香港「民間人權陣線」申請,明天要在香港遮打花園舉行反送中集會,被香港警方發出「反對通知書」,也就是不准這次集會。香港警方表示,他們這次之所以不准,是因為收到線報,說有參與者鼓吹,在這次集會上,「不要排除犧牲可能」,警方不敢大意,因此才認為,一定要禁止明天的集會遊行(葉柏毅報導)
依香港現行公安條例,香港民眾凡是要集會遊行,必須報請警方核定;香港警方會針對民眾的申請,核發「不反對通知書」或「反對通知書」兩種。如果警方不反對,民眾當然就可以照計畫上街;但如果警方反對,則民眾還要堅持上街,就是違法。而香港警方則是對八月三十一號星期六的遮打花園集會申請,發出了「反對通知書」。香港警方港島總區指揮官郭柏聰表示,根據警方線報發現,網路上有人聲稱,三十一號的活動「不要排除犧牲可能」,警方認為事態嚴重,可能會造成無辜市民受傷害,因此才決定必須反對這次集會。
郭柏聰說,雖然過去兩個月以來,不少市民是真正和平理性地參與集會遊行,不過也屢次傳出暴力事件;同時,衝擊警方的手法,越演越烈,甚至到了「與訴求完全無關」的程度,警方必須維護多數和平理性市民的安全。郭柏聰也稱,警方既然發了反對通知書,就不可能姑息,他呼籲民眾在星期六,不要強行上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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