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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三月涉在元朗反水客示威中襲警、阻差辦公的4名被告,包括被指「胸部襲警」的的女文員吳麗英,及3名男學生,今早判刑,女被告判囚3個月15日。另外第四被告潘子行判入獄5個月1星期,14歲的首被告被判入更生中心,而吳的男友、次被告鄺振駹則被判入勞教中心。4人均獲准保釋等候上訴。
裁判官陳碧橋指,自把本案被告定罪後,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,但不會因感憤怒而加刑或因害怕而減刑。《蘋果日報》引述義助其中兩名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,在散庭前表示支持陳這個說法。李在開庭前亦勸在場的市民不要喧嘩,不要讓人誤會他們是生事的人。他在庭外指,會繼續代被告提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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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為今年三月元朗反水客示威片段截圖。片中可見,幾名警員當時衝往吳麗英及其拖住的一名男子,強行分開二人,其間一名藍帽子警長從後以雙手一推,吳即失去重心向前跌,她跌倒後更隨即有4、5名警員,包括一名白衣高級警員上前拉扯她。她站起來不久後,片段就拍得她滿臉鮮血的畫面,但當時她的雙手已被多名警員捉住。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