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闆放重利拘人
顏成俊另涉以缺錢的運將為主要放款對象經營地下錢莊,每月利息高達9分,等於借10萬元每月利息9千元,被依重利、恐嚇等罪名起訴,正由法院審理中。
判決指出,顏成俊(35歲)在台北市萬華經營「丙全當舖」,去年9月27日下午,顏打119報案說「店門口有人病倒」,還稱陳武曾替宣建明進行CPR心肺復甦術急救,直到宣男送醫後宣告不治,顏、陳兩人才向警方自首坦承打人。
顏成俊供稱:「我只踢他屁股兩下。」陳武則指出,宣建明欠錢後失聯許久,透過管道找到人後,請宣男到當舖內聯絡家人籌錢來還,他原本只負責看管宣男,但等了9天都沒人來幫他還錢,才失去耐心,當天下午2點(9-27-2011)用腳尖踢宣男並毆打身體,不料2小時(4pm; 9-27-2011)後宣男竟陷入昏迷。
「被告惡性重大」
法官認為,死者肋骨全斷,多處外傷骨折,腹出血3公升、胸出血7公升,2被告惡性重大,因此依傷害致死等罪判刑。死者家屬另向兩嫌求償300萬餘元,由法院審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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